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补缴未缴期限的社保费。
具体补缴的年限和补缴时限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而定,如养老保险可补缴5年,且可在缴费期满后的2年内补缴。
医疗保险可补缴3年,且可在缴费期满后的1年内补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有相应的补缴年限和补缴时限。因此,具体补缴年限需要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个人情况进行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