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社保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在50周岁之前,未满足连续缴纳社保费15年的条件时,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社保费并保留社保关系,但需要补缴之前未缴纳的社保费。具体办理方式和费用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社保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