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居民区不得开设影响人民生活安宁的工厂、商店、市场等经营性活动场所。
2 这个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避免居民区产生噪音、污染等不良影响。
3 此外,居民区周边不适宜开设工厂的原因还包括交通拥挤、环境容量有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