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政府机关事业相关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不得再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兼任职务。如果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当由具备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批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在下属企业兼职的,也应当由组织部门允许,且不能领取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