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点地皮买卖的合法性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政府安置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即,虽然安置地皮可以进行买卖,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且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农民拆迁安置建房的土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不可以对土地进行自由买卖。如果私下进行买卖交易,可能会被收回。
因此,对于安置点地皮买卖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在进行此类交易时,建议当事人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的意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