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修订案,取消了专门设立监事会的规定,大大简化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此举旨在弱化监事会的权力,提升董事会的权威性和责任感,更好地服务公司的经营发展。
取消监事会后,公司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和监事变为单一的董事会,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和监事的履职情况。
同时,公司也可以自愿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如监事会或者监事制度,以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