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职的员工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否能够领取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 具有中国国籍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工作的外籍人员;
2. 在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年限累计缴费;
3. 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前18个月(含18个月)内,累计工作满12个月,其中至少6个月要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4. 没有被开除、辞退、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待岗或者被依法取消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自行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
5. 在失业期间已经去了就业办事处(站)或者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参加就业服务管理活动。
因此,如果协商离职的员工符合以上规定,那么他们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当地的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之间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