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房管局不承担责任。
商品房建设的责任方是开发商,开发商收取了购房人预售款,有责任和合同义务完成商品房建设,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房人交房。商品房出现烂尾,开发商要付全部责任。
房管局作为预售证审核发放单位,在开发商提交资料完备并正常施工情况下,发放预售证,没有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