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可以进行互换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依法继承的材料、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请注意,具体的过户程序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过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