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彬犯了侵吞公款罪。
因为他在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甚至直接将公款用于购买珠宝等奢侈品,涉嫌金额达到数千万元。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国家资产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