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前,农村交公粮通常是按照户口数或耕地面积计算,由村干部把粮食配给每家农户。每户农民需按配给数量交纳公粮,如果产量少交少,产量多交多。
交公粮时间通常在秋收以后,农民需要将粮食运往粮库,由村干部审核后统计交公粮,对于不交公粮的农户则处以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
这种农村交公粮的方式存在许多弊端,如村干部存在腐败现象、对农民权益缺乏保障等。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了市场化改革,公粮制度也逐步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