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定建立住院及门、急诊病历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相关规定,以及建立病历质量检查、评估与反馈机制。
要求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同时,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保障病历资料安全,病历内容记录与修改信息可追溯。
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住院病历不外借,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病历借阅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同医疗机构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