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于装修好但未入住的房子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修订了《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
此外,该《办法》还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的范围,主要包括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但专有面积部分内的维修、保养或其他服务并不在此列。同时,物业服务人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也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
因此,即使房子已经装修好但未入住,业主仍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