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入法核算的四项构成如下: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生产税净额: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缴纳的税金总额减去所享受的税费补贴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为维持生产能力而将资产逐渐转移到产品中去的过程,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和费用的增加。
营业盈余:指企业在正常生产销售情况下所获得的营业利润扣除生产成本、税费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
这四项构成是收入法核算的核心内容,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活动成果。通过收入法核算,可以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