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的原文出自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一书。孟德斯鸠认为,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必须将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由不同的机构行使。立法权由议会行使,行政权由政府行使,司法权由法院行使。三权分立可以互相制约,防止任何一个权力机构独大,从而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