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工会经费属于劳动者的一项福利待遇,其支出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纳税。
具体来说,工会经费缴纳时,会按照应发放工会经费的总额的2%收取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个税法》第八条规定,工会经费不超过月度税前工资收入的两百七十倍的,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免税收入的范围之内。
这也就是说,工会经费在一定范围内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如果超过了免税范围,则需缴纳相应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工会经费计税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法还需参考各自地区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