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3、疾病证明书。
4、转诊转院单。(1)职工提供转诊转院单或者单位证明。(2)居民提供转诊转院单或者务工证明、异地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证明、异地居住证(其中之一即可)。
5、外出务工单位、求学学校或异地居住地及探亲访友地所属村委(社区)证明;经丰城市人民医院诊治后办理转诊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转诊审批单。以上材料提供任一项即可;
6、患者医保本、患者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还需提供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补偿费用需转入的就医者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写明开户行;(未成年人无银行卡的,报销费用只能转入其监护人名下的银行卡,须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等进行关系证明)
8、在非公立医疗机构治疗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为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或由就诊医院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能在当地人社局官网上查到定点信息的医院除外);
9、若已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