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二女不再生育或农村一女家庭且父母双方和助学对象本人均为本县农业户口;
2、助学女孩在高中就读。指一女、二女为(省内、外)公办高中在读学生(职高学校可以参加高考的需学校开证明)。
3、离异家庭必须提供双方婚育证明。
二、高一新生申报阳光助学需要的材料:
1、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卡;
2、利益导向申请表;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没有录取通知书的学校盖公章出证明);
4、学生缴纳学费的发票、收据(微信支付的需截图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要复印全家人的,是二女户的两个小孩都要复印,还有户口户主首页;
6、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
7、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非必须)。
三、原享受对象(高二、高三学生)只需缴纳学费的发票、收据(微信支付的需截图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
四、阳光助学补助标准:
对符合补助标准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