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不一定要出国。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外国法人组织、个人和有关国际组织与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对象的教育机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执行中国的教育政策,适应中国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保证教育质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中外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