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医保和沈阳市医保改革不是一起进行。都是医保,管理部门不同。
2,沈阳市门诊报销2023年新政策: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5元。
门诊慢性病(一类、二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800元;二类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同时患有门诊慢性病第一、二类慢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门诊特殊疾病(透析、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精神症、肺动脉高压)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3,沈阳市住院报销2023年新政策:
普通患者住院,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甲、乙类分类管理,甲类按100%,乙类按95%分别计入基金支付范围。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