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龄规定如下:
1. 60岁(含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但需要继续缴纳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账户部分的费用。
2. 劳动能力丧失、失业、离休等特殊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费用,但仍需要缴纳基本账户部分的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缴费年龄以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为准,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