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至学院路、南至天平大道、西至实验路、北至鲁班大道内所有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二、严禁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对于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