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提供原件核对,收取复印件
1 、申请书
内容如下
(1 )当时以何种身份购买的房屋;房屋价款和房屋基本清况;
(2 )现因什么原因出售该房屋;购买方情况;价款情况;缴税情况;
(3 )申请将房屋卖出价款与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购买外汇汇出。(注意:差额为能够申请的最大限额;允许针对差额中的部分金额申请汇出,但要求写明留存原因和保证不再申请购汇汇出)
(5 )联系方式。
(6 )签字(注意:有委托代理情况的话,可有受托人签名)
2 、出售方身份证明(若存在委托情况,提供公正过的委托书,委托双方的身份证明)
3 、此次出售房屋的合同
4 、房屋交易的缴税单据、完税证明(若免税则为免税证明)(注意:完税证明为税务局开给外汇管理局的专用证明,请凭缴税单据或者免税单据,到房屋所在地区的税务局开具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