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职工在外省市看病时,可凭本人相关证件到当地医疗机构报销。具体操作流程为:先到就诊医疗机构自行结算,并领取医疗费用结算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回到上海后,将凭证及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医疗相关材料提交给上海社保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其中,医疗费用的报销限额与上海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相同,报销比例为90%。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上海市外就诊时未提前申请医保跨区域就医备案,将无法享受上述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