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辽宁省实行实名举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详细情况说明。
2、举报人享有举报的知情权、保护权和获得回复的权利。
3、被举报对象应当认真核实举报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4、对于属实的举报,被举报对象应当及时查处并给予奖励;对于不实的举报,应当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维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