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须本人(夫妻双方、共有人)亲自到场办理,
如本人无法到场办理:
(1)本人在外地的,人员所在地公证处出具《委托公证书》,委托受托人办理,不可委托该房产购买人。
(2)本人在西宁市市区,因重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前来办理的,请到备案科申请上门服务业务,本中心将在每周五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办理。
2、单位房产交易提交身份证资料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单位委托书、公司章程、决议等。
3、无相应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房屋,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证明监护人身份材料(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公证书、监护指定、裁决书等),同时提供经公证过的为无相应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