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的无房家庭。
在符合本市限购资格的前提下,无房家庭包括:1.已婚(含丧偶)家庭: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2.单身家庭:30周岁以上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
3.离异家庭:离异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
4. 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