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三级残疾人在事业单位就业时可以享受以下国家待遇:
1. 入职照顾:国家支持用人单位向符合招聘条件但普通岗位无法胜任的残疾人提供入职照顾,即招聘时给予一定程度的偏重。
2. 无障碍设施:用人单位在为残疾人提供工作场所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和改造工程,在办公环境、交通、通讯等方面给予便利,确保残疾人能够顺畅地开展工作。
3. 体检豁免:残疾人因病不适宜进行体检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体检豁免。
4. 工作适度安排:用人单位在安排残疾人工作时,应当根据其身体条件及其他需要,给予适当的工作安排,确保其安全、健康和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