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并不是唯一一个有立法权的地区。在中国,除了中央政府有立法权外,一些特定的地区也被授权进行地方立法。这些地区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它们根据基本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立法权。此外,中国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深圳并不是唯一一个有立法权的地区,但它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在地方立法方面拥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