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不是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而是用人单位可以单独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