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会被限高或失信:
1. 未按法院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不履行强制执行决定等。
2. 逃避执行,拒不接受、签收、出示、提供与执行有关的书证、财产等。
3. 通过移交财产、虚假债权、虚假有效债权清偿等方式,规避执行,有明显的恶意。
4. 多次被执行,或被执行的金额超过一定数额。
5. 恶意串通他人规避执行,或者其他恶意行为。
以上行为属于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法院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制高消费,或者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予相应的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