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招生对象: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按学额情况纳入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所需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以及按照《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时间:每年的2月8日至5月30日。
申请地点:需要在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进行申请。
入学指标:市教育局会拟定当年的入学指标数,并在温岭市教育信息网向全市公布。
公示时间: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会在每年6月6日前按镇(街道)上报的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积分计算与公示:积分系统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试算积分,并且报名者需要完成积分网上确认。
积分复核与确认:教育局会完成对随迁子女积分异议的复核,报名者也需要完成积分网上确认。
积分公示:教育局在网上公示报名者的最后积分,接受社会监督。
公布学位:教育局会在网上公布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招生名额和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在全区排名位次等信息。
填报志愿:积分公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平台上进行网上填报并确认志愿。
派位入学:教育局会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完成本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
报到时间:通过积分入学电脑派位的随迁子女,具体的报到时间将由教育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