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办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两周,而是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变化:
普通办理: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加急办理:如果选择加急办理,通常需要7-15天。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如果办理加快,只需要4-5天时间就能领取。
异地办理:对于异地补办,如果是自治区范围内的补办,可能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而如果是自治区范围外的补办,可能需要1个月的时间。
因此,身份证补办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两周,而是根据是否加急、是否异地以及地区交通情况等因素而定。具体时间需要咨询当地户政部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