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3、依法用人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派遣见习安检员(20人)
(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2)年龄25周岁(含)以下(1994年8月31号之后)
(3)男身高170CM(含)以上,女身高160CM(含)以上;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疾病、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矫正视力在1.0(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5)持有初级(含)以上安检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一般有效期为三年);
(6)有民航机场安检工作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