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政拨款结余处理规定: 借:所得税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财务会计账套依据税法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时,事业单位在其预算会计账套无需加以平行记账,在事业单位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按照相同的金额在预算会计账套加以平行记账: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