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工业企业昼间(7:00~22:00)和夜间(22:00~7:00)的厂界环境噪声限值分别为65分贝和55分贝。这意味着工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不应超过这些限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也体现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