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员后,劳动者可以通以下途径争取自己应有的经济补偿:
(1)、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
(2)、和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申请书和收集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要求
(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四种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所发生所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三)裁员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
裁员人数是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只有达到这两个标准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否则只能通过协商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裁员之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作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裁员方案。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员后,劳动者可以先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然后和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