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后,原有工勤编制人员可选择转为企业职工或进行优化调整。若选择转为企业职工,则需参照企业管理模式执行工资福利、考核评价等制度;若进行优化调整,则需按照选拔任用、退养等规定进行个别处理。
在此过程中,单位需要制定详细方案,并与工勤编制人员沟通,尽量保障员工权益,稳定组织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