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最高职权是: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重大事项: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5.最高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