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付费用医保报销的,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的时候携带了医保卡,这种情况下在进行结算的时候可以直接出示医保卡在医院的医保结算窗口进行支付。另一种就是忘记带医保卡就诊治疗的,在出院结算时需要准备好医疗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出院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整理好资料之后前往当地有关医保机构申请报销,审核通过之后会将报销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