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视力标准为裸眼视力应达到5.0以上,矫正视力应达到6.0以上,其中近视度数不超过600度,散光度数不超过200度。视力限制条件包括:一眼失明或弱视,异物伤及眼部感染等眼部疾病,以及色盲、色弱、强光照射后视力明显下降等问题。
此外,患有中、重度近视、散光、斜视等问题的考生需提供专业机构的证明,并在高考期间配备相应的视力矫正工具,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