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标准,张家港市家用电费标准如下:
1. 不超过320千瓦时的用电,电价为0.547元/千瓦时;
2. 超过320千瓦时不超过960千瓦时的用电,电价为0.835元/千瓦时;
3. 超过960千瓦时的用电,电价为1.068元/千瓦时。
以上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和其他附加费用。具体价格可能会因为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建议以当地电力公司公布的价格为准。